學位考試(112-2)

預計於本學期(112-2)畢業的同學,請注意以下事項:

 

一、請先注意是否符合畢業規定(完成學術倫理課程、修習及格學分達30),並於當學期選課時段加選碩士論文 (課號:MPH7999)

 

二、補齊未繳交之文件:

1.實習期間應繳交之作業

(1)每個月需填寫實習月誌[電子檔],如附件1

(2)實務實習期中報告[電子檔]及實務實習成果書面報告[電子檔],相關格式如附件2

(3)兩項實務工作成果[電子檔]及成果說明 [電子檔](112-1起)

2.實習單位考核表(如附件3),敬請實習單位指導教師以email或紙本方式繳交回學程辦公室。

3.實務實習核心能力考核表,由校內指導老師簽名。

 

三、申請學位考,填寫下列資料:【以下文件經指導教授簽章後送交學程辦公室,學程辦公室會送交學程主任審核簽章】

1.學位考試申請書,請至國立台灣大學教務處碩博士學位考申請系統申請,填寫後印出給指導老師簽名

2.畢業生成績審核表,如附件4,請自行填寫

3.學術倫理課程證明,尚未完成者不得口試

4.論文指導教授推薦書,如附件5 

----------↑1-4之文件皆須於113年4月30日前繳交----------

 

5.實務實習成果報告 初稿 (碩士論文,由校內和校外指導老師及學生本人共同決定研究題目,可以是實務實習延伸,或另以研究型論文為主進行研究。) [電子檔,WORD檔,供學程辦公室做原創性比對使用]

6.碩士班學位考試審查費、交通費及論文指導費清冊[電子檔],如附件6

請詳填委員現任服務機構/部門/職稱、身分證字號、含鄰里之完整戶籍地址及3+3碼郵遞區號、郵局帳號或銀行帳號(含分行別)[若非郵局、華南、玉山三家銀行需附存摺影本]※校內老師可不填個資,但金額請務必填寫。

7.學位考試委員名冊[電子檔]附件7

8.口試公告[電子檔],如附件8

9.若委員需要停車(公衛學院停車場:徐州路19號),請於口試前至少7天填寫申請表並寄回[電子檔]。附件15

10.口試委員如有需要聘函,請於寄回電子檔時於信件中一並敘明。

----------↑5-9之文件請於口試前7天繳交電子檔,因需做論文品保檢查以及送學校審核及口試委員費用建檔,為避免耽誤您既定安排,請於期限內繳齊---------------

 

11.口試委員審定書(副本,正本請自行留存) 附件9 

12.口試紀錄表 附件10

13.學位考試核心能力考核表 附件11 (只需印自己組別即可)

14.支領清冊(口試當日請先至學程辦公室領取,要給口委簽名)

----------↑11-14之文皆件須於口試完成後繳交回學程辦公室----------

 

15.碩士論文-實務實習成果報告完稿(圖書館審核過、有台大浮水印的完稿)[電子檔]

 

四、辦理學位考試的重要時程如下,請大家務必在期限前辦理:

 

112-2

學位考試申請開始

113年02月19日(一)

申請考試截止日

113年04月30日(二)

舉行考試截止日

113年07月31日(三)

撤銷考試截止日

113年07月31日(三)

繳交論文截止日

113年08月12日(一)

 

五、所有寄回之文件檔案名稱請屬名→學號_姓名_文件名稱,

例如:R00847000_王大明_碩士論文-實務實習成果報告

 

六、其他

1. 碩士論文-實務實習成果報告(即MPH論文,為實務實習延伸,或另以研究型論文為主進行研究。)格式規範及封面格式,如附件12;國立臺灣大學碩、博士學位論文格式規範,如附件13

2. Q & A

Q:若我修了「碩士論文」但卻來不及在時間內提出學位考申請,是否需要『申請停修碩士論文』?

A:研究生有選「碩士論文」、「博士論文」課程,表示正在撰寫論文,即使本學期不提出口試申請亦無妨,無需申請停修論文課程。若已提出口試申請但無法完成論文者,僅須申請撤銷學位考試,仍無需申請停修論文課程。學位考撤銷申請單,如附件14

[依據本校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規則規定:已申請學位考試之研究生,若因故無法於該學期內舉行學位考試,應於學校行事曆規定學期結束日之前報請學校撤銷該學期學位考試之申請。逾期未撤銷亦未舉行考試者,以一次不及格論。]

七、僅供參考,仍依學校規定辦理

https://www.aca.ntu.edu.tw/w/aca/GAADService_21071212125574207

 

八、圖書館繳交論文QA

https://www.lib.ntu.edu.tw/node/103

 

※若無特別標註電子檔之文件,請繳交紙本。

※所有寄回之文件檔案名稱請屬名→學號_姓名_文件名稱

 

九、學程將於學期末(2023/6/3~6/7)舉辦海報展,內容可為實務實習成果或是研究成果,請應屆畢業生踴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