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招生訊息 申請資格

申請資格

MPH在職生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 凡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校院或於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畢業取得學士學位者,或合於「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有關碩士班報考規定者。
  2.  自取得學士學位(或符合大學同等學力資格)後起算,至入學年 9 月 1 日止,應至少滿 3 年。
  3.  自取得學士學位(或符合大學同等學力資格)後起算,至報名截止日止,具有同一機構連續 1 年以上之工作經驗,並可上傳服務年資證明書者。

 

詳情請見教務處公告之招生簡章第一頁之報考資格>在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