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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2
健管所開放學生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本學期學生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相關規定如下,請留意申請期限及應繳交資料。
說明:
一、申請條件:依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
1. 修業期間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該系、所、學位學程全班(組)人數前三分之一以內。各學系、所、學位學程得以必修科目學業成績總平均作為排名之依據,亦得為更嚴格之規定。
2. 因其他特殊情形,經擬逕修之學系、所、學位學程評定為成績優異者。
二、申請期限:9月29日至10月6日止。
三、申請手續:申請者請於10月6日下午5:00前繳交下列資料至健管所所辦公室(公衛大樓651室)審查,逾期不予受理。
1.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如附檔)
2. 個人簡歷(依本所制訂格式)
3. 就學計畫書(依本所制訂格式)
4. 學士班歷年成績表或碩士班修業一學期以上歷年成績表一份。
5. 助理教授以上推薦函兩封(依本所制訂格式)
6. 學術參考著作一份
四、洽詢單位:教務處研教組,電話:33662388(校內分機62388)轉412孫小姐。
五、本校訂有「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研究提升計畫」,承辦人:研發處丁德偉先生,電話:33666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