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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

2024/02/27
本校112學年度「利他」獎項申請資訊

 一、申請資格

凡具本院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有下列具體事蹟之一者,得經專任教師、系所學位學程主管、社團、學生自治團體或學生相互推舉,或由學生自行向院提出申請,經本院評審委員會評議為受獎人:

()發揮互助精神,友愛照護同學。

()帶動良好風氣,足為青年典範。

()熱心公益活動、協助推動社會革新。

()其他利他關懷之重大事蹟。

 

二、應檢附資料

1.紙本-利他獎候選人推舉報名表 (院長室 鄭婷予小姐)

2.可編輯電子檔-利他獎候選人推舉報名表

 

三、本獎項辦法及申請注意事項請參閱附加檔案